食品接触产品是指日常生活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器皿、餐厨具等产品,主要包括陶瓷制品、塑料制品、金属制品、纸制品、家电类及其他材料制品。这类产品会与食品或人的口部直接接触,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。随着中国市场购买力和消费能力的不断增强,越来越多的国外餐厨具等食品接触产品品牌进入国内市场。 我司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,主要服务于中国进口商及国外供应商,为国外的产品输入到中国提供除前段采购,后端的销售外,中间一整段的进口物流服务。 我们不仅是企业非核心业务的服务商,更是企业发展的战略合作者。 业务部联系人:陈女士TEL: 176-9597-9796/ WX: 座机022-23193806 进口报关 快速清关 进口代理 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大连广州深圳宁波河北武汉成都 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一、进口报检时应提供符合性声明和产品材质说明 食品接触产品进口商或其代理商报检时,除提交相关报检资料外,还应提供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材质说明书》(塑胶和金属材质适用,相关文书模板见后面附件3、4)及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符合性声明》(见附件2)。已经备案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,还应同时提交《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备案书》(复印件加盖公章,必要时验原件)。 联系人:陈女士 电话(Tel):TEL: 176-9597-9796/ WX: / 022-23193806 二、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标签要求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或其销售包装上的标签、说明书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,但不包括商标,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: (一)标注产品名称、材质、生产国家或地区、国外生产企业名称、进口代理商的名称、联系方式及地址; 对于不锈钢产品,还需在标签上注明材质的种类,如奥氏体不锈钢、马氏体不锈钢等,并注明“食品接触用”。 (二)限期使用的产品,在显着位置清晰**明使用期限; (三)由于使用不当,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财产*的产品,应当有适用条件、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; (四)对于加工使用的半成品,按照本条*(一)项的要求标注,在深圳地区加工且辖区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有效监管其流向、确保不会进入流通流域的半成品除外。 联系人:陈女士 电话(Tel):TEL: 176-9597-9796/ WX: / 022-23193806 总结来说: 1、先做商检备案和产品样品的检测 2、有备案文件后外商可以开始发货 3、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快速办理清关 万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网络: 华东服务区(上海总部、宁波公司、昆山公司、厦门公司) 华南服务区(深圳公司、北莞公司、广州公司、中国香港公司、成都公司、武汉公司) 华北服务区(天津公司、青岛公司、北京公司、大连公司) 专注进口海运、进口清关、进口仓储、进口采购商务、中国香港中转、国际散杂船租船代理等业务